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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3期)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7-04-24    阅读:1111次

    本期公布8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产品86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1批次,具体为:
  饮料1批次,晋中市源森纯净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格产品86批次,分别为:
  1.粮食加工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25项指标。
  2.调味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3.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6项指标。
  4.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5.饮料1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6.方便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7项指标。
  7.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9项指标。
  8.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指标等11项指标。
  9.酒类2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9项指标。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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