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5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期总第8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共抽检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157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66批次, 不合格6批次;酒类53批次、乳制品37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高台县丝绸之路名优特色馆销售的标称高台县振羽雁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咂嘴雁趣酱卤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91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1.0;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甘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张掖市玖泰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酱香猪头肉,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值为<10,<10,<10,<10,3600CFU/g。标准规定为N=5,C=1,m=100,M=1000 CFU/g;大肠菌群230MPN/100g。标准规定为≤150MPN/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三文治火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3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0。标准规定为≤1.0;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甘肃四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撕天下浓香劲辣(熟肉干制品),大肠菌群150MPN/100g。标准规定为≤30MPN/100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1.0;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甘肃四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撕天下浓香劲辣(熟肉干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80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8。标准规定为≤1.0;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甘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兰州临夏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金黄色葡萄球菌检出值为19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张掖市、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5月4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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