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2大类食品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梁园区水池铺乡天润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商丘市海纳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油(小磨香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g 。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商丘市梁园区王楼乡王楼集唐文利销售的标称商丘市一统山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柠檬红茶味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商丘市梁园区王楼乡王楼集唐文利销售的标称商丘市一统山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共和统一绿茶(茉莉花味绿茶饮料),茶多酚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50mg/kg;咖啡因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70829.docx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70829.xls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70829.xls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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