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种苗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顺德区农业局:
柑橘、香蕉、蔬菜等是广东省重要的优势特色作物,是促进广东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当前,蔬菜、水果、花卉等种苗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无证生产经营种苗和种苗质量纠纷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苗市场监管,确保我省种苗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培育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开展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严把种苗市场准入关。针对部分农业科研单位具备培育生产柑橘、香蕉、木瓜等种苗条件,但不能办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实现资金、技术、资源、人才的优势互补和综合利用,培育支撑当地产业发展的种苗生产经营龙头企业。
二、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苗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经营种苗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查,系统掌握辖区内种苗经营单位的情况,建立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档案,便于开展日常监管。按照《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规定,切实加强种苗市场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一是要加强标签和使用说明检查。督促种苗经营者依法向种苗购买者提供标签和品种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和风险提示等使用说明信息。二是要督促种苗生产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做到生产过程记录清楚,销售去向清晰,查找阅览方便快捷。三是加强种苗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苗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苗的行为,对生产销售假种苗者,依法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范我省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净化种苗市场,维护用种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根据农业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和《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香蕉、柑橘等我省种植面积较大的作物已纳入第一批的登记目录。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督促、提醒品种选育者尽快到省申请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并提交标准样品,保障品种选育者、种子(苗)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种苗质量纠纷处理应急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种苗质量纠纷处理不当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各地要建立种苗质量纠纷处理应急机制,落实岗位职责,提升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理能力,依法、科学、规范、合理处置矛盾,及时将质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科学选购种苗。在种苗销售和种植高峰期,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宣传种子种苗法律法规,通过举办讲座、实地指导、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对种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民到有资质、信誉好的单位购买种苗。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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