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费者厅对食品标识法的部分修正案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1-27 阅读:569次
2021年01月27日,日本消费者厅根据食品标识法(平成25年法律第70号)、健康促进法(平成14年法律第103号)以及日本农林标准(昭和25年法律第175号)等,对下列部分修正案征求意见,修改部分具体如下:
1.食品标识法中第六条第三项的内阁府令・财务省令规定的标识事项及需遵守事项的修正案;
2.食品标识法中第六条第八项规定的过敏原、消费期限、以及按“为了安全摄取是否需要加热”进行区分的其他食品在安全摄取时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等修正案;
3.基于日本农林规格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会等部分修改;
4.关于健康促进法中规定的特别用途标识的许可等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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