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11-26 阅读:844次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进口。现将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本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中东欧国家冷冻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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