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08-06 阅读:115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98号(关于进口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水资源、农业和加工业部关于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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