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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9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06    阅读:1861次

2024年第119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糕点等5类食品8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7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阳江市江城区康之源矿泉水经销店销售的标称阳春市富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粤宝包装饮用水和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阳江市江城区康之源矿泉水经销店销售的标称阳春市花滩山泉水厂生产的花滩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沙坪郭青商行销售的标称鹤山市天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7.5L/桶和16.8L/桶的彩虹谷(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清远市清城区新远景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正信食品厂生产的无花果(萝卜丝)(水果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州民鲜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万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尾旺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话梅(凉果类),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广州乐和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微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泡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正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利家超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微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坛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湛江市赤坎区金港兴饼业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车厘子味李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南海赞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门市蓬江区隆达糕点加工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味千层酥饼,苋菜红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润涛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永安堂酒厂生产的永安堂宝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龙川宝润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鸿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葱油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12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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