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重组犬α-干扰素(冻干型)等2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SY株)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2. 试行规程
3. 质量标准
4. 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监测期 | 备注 |
重组犬α-干扰素(冻干型) |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拜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9) 新兽药证字64号 | 3年 | 注册 |
鸡传染性鼻炎(A型、C型)二价灭活疫苗(HN3株+SD3株) |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9) 新兽药证字65号 | 3年 | 注册 |
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 (SY株)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兴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7) 新兽药证字59号 | / | 变更注册:规格增加20头份(40ml)/瓶、100头份(200ml)/瓶 |
猪伪狂犬病活疫苗(SA215株) | 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华神兽用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二类 | (2003) 新兽药证字37号 | / | 变更注册:【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变更为“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
猪圆环病毒2型、猪肺炎支原体二联灭活疫苗(重组杆状病毒CP08株+JM株) | 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9) 新兽药证字51号 | / | 变更注册:规格增加4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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