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31号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19-11-22 阅读:967次
农业农村部于11月1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31号》,该公告表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饲料企业提出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以下简称《目录》)增补建议及材料进行了评审,决定增补乙基纤维素等2个饲料添加剂品种进入《目录》。
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乙基纤维素(英文名称:Ethyl Cellulose)进入《目录》,类别为“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质量标准暂按国际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标准执行。
二、增补聚乙烯醇(英文名称:Polyvinyl Alcohol)进入《目录》,类别为“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最高限量为200 mg/kg,质量标准暂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30)执行。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告原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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