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24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共6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6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83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92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08批次,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71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97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97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7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2批次:1.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黑龙江省水易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1月18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的克东天然苏打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4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2.深圳市龙岗区丰客隆商场销售的标示为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2018年3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10克x18小包)/袋的夏桑菊(桑菊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00CFU/g、9800CFU/g、2700CFU/g、970CFU/g、56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霉菌检出值为15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酒类不合格2批次:1.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三生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13日生产、规格为35%VOL,150ml/瓶的鹿筋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4%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5.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吉泓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29日生产、规格为700ml/瓶的皇家路易X.O白兰地,酒精度检出值为42.7%vol,超过标准规定(40.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蔬菜制品不合格3批次:1.博罗县天天旺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湘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生产、规格为300克/瓶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2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1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云浮市汇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2017年12月6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3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2.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云浮市汇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富良腌制厂2017年12月6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4.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东莞市天和商贸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尾乐天派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16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甘甜话梅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88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高出4.4倍;霉菌检出值为34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5.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陆丰岁宝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多味郎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生产、规格为280g/瓶 的盐津榄(蜜饯),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0CFU/g、25CFU/g、<10CFU/g、70CFU/g、2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韶关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采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0日生产、规格为180克/瓶的盐津葡萄干,霉菌检出值为14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1.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糕点不合格3批次:1.陆丰岁宝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麦里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7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榴莲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600CFU/g、130000CFU/g、140CFU/g、19000CFU/g、26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霉菌检出值为66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43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陆丰岁宝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中山市麦绿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5日生产、规格为300克/袋的榴莲饼,霉菌检出值为2600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173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大埔县高陂镇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示为梅州市隆兴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6日生产、规格为188克/盒的囍糕,霉菌检出值为18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0.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1.中山市东区隆都人家食店益华店2018年4月23日销售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检出值为31.6%,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7%)高出0.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浈江区碧海鑫城海鲜餐厅2018年4月17日销售的三角坊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6.6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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