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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3291
2021-12-09
21-920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环境保护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湿苹果渣,鳄梨;矮生浆果(亚组13-07G);绿叶类芸苔属植物(亚组4-16B);藤本植物(亚组13-07A);蔓越莓(亚组13-07A);水果,柑橘(组10-10);梨果类,夏花山楂除外(组11-10);小型蔓生水果,猕猴桃除外(亚组13-07F);地樱桃;树坚果(组14-12);桃子(亚组12-12B);胡椒/茄子(亚组8-10B);石榴;向日葵(亚组20B);番茄(亚组8-10A)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联苯菊酯; 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环境保护署尽量与《食品法典》保持一致,但对于某些讨论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耐药量),提供给EPA的最大残留限量数据与《食品法典》有所不同。 请参阅联邦注册公告,分别查看协调和不协调的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信息。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6-10-18/html/2016-25146.htm (英语)
10. 拟批准日期: 2021年12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1年12月1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arietta Echeverria 环境保护署农药计划办公室处登记处(750P)代理主任地址: 1200 Pennsylvania Ave. NW, Washington, DC 20460-0001;主机号码:+(703) 305 7090;邮件: RDFRNotices@epa.gov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2-01/html/2021-25091.htm
1
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arietta Echeverria 环境保护署农药计划办公室处登记处(750P)代理主任地址: 1200 Pennsylvania Ave. NW, Washington, DC 20460-0001;主机号码:+(703) 305 7090;邮件: RDFRNotices@ep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2-01/html/2021-25091.htm
1
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环境保护署(EPA)
3. 覆盖的产品: 湿苹果渣,鳄梨;矮生浆果(亚组13-07G);绿叶类芸苔属植物(亚组4-16B);藤本植物(亚组13-07A);蔓越莓(亚组13-07A);水果,柑橘(组10-10);梨果类,夏花山楂除外(组11-10);小型蔓生水果,猕猴桃除外(亚组13-07F);地樱桃;树坚果(组14-12);桃子(亚组12-12B);胡椒/茄子(亚组8-10B);石榴;向日葵(亚组20B);番茄(亚组8-10A)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联苯菊酯; 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环境保护署尽量与《食品法典》保持一致,但对于某些讨论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耐药量),提供给EPA的最大残留限量数据与《食品法典》有所不同。 请参阅联邦注册公告,分别查看协调和不协调的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信息。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6-10-18/html/2016-25146.htm (英语)
11. 拟批准日期: 2021年12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1年12月1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arietta Echeverria 环境保护署农药计划办公室处登记处(750P)代理主任地址: 1200 Pennsylvania Ave. NW, Washington, DC 20460-0001;主机号码:+(703) 305 7090;邮件: RDFRNotices@epa.gov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2-01/html/2021-25091.htm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9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联苯菊酯; 农药限量。最终法规
内容简述:
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arietta Echeverria 环境保护署农药计划办公室处登记处(750P)代理主任地址: 1200 Pennsylvania Ave. NW, Washington, DC 20460-0001;主机号码:+(703) 305 7090;邮件: RDFRNotices@epa.gov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2-01/html/2021-25091.htm
1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09如下信息:
本法规规定了多种商品内/表联苯菊酯的残留限量。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1-12-01/html/2021-25091.htm

通报原文:[{"filename":"USA3291.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1209/USA32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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