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24
2021-12-07
21-9180
2021-12-07
21-918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HS代码:39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并废除(EC) 第282/2008号法规(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页数:4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15日(预见)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30日(预见)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2月5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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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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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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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HS代码:39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并废除(EC) 第282/2008号法规(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页数:4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15日(预见)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30日(预见)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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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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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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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7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并废除(EC) 第282/2008号法规(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 |
内容简述:
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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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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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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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07如下信息: |
该法规涉及拟与食品接触使用的塑料材料及含有回收/二次塑料成分物品的市场投放,并就前述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生产、适宜的回收技术、回收工艺、回收装置、塑料废物、塑料输入物的收集、分类以及回收塑料材料和物品的净化、塑料输出物的使用、质量控制、经营者登记和具体执行制定了相关规则,确保与食品接触的最终塑料材料和制品中所含的回收成分不会对这些食品的消费者造成伤害,或改变其质量或感官特性。该法规将废除并取代法规(EC) 第282/2008号。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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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52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1207/EU5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