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40
2022-01-20
22-0416
2022-01-20
22-041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新鲜肉、肉制品、肉制品、肠衣、明胶和胶原蛋白以及用于生产牛、羊和山羊的原料;某些活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牛奶和乳制品、蜂蜜和其他养蜂产品;以及供人食用的复合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1日的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6号修订了执行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III关于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进入欧盟的模板证书(文本与EEA相关)。页数:56 使用语言:英语、西班牙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第5.10章;《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11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月13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第二十天起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新鲜肉、肉制品、肉制品、肠衣、明胶和胶原蛋白以及用于生产牛、羊和山羊的原料;某些活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牛奶和乳制品、蜂蜜和其他养蜂产品;以及供人食用的复合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1日的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6号修订了执行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III关于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进入欧盟的模板证书(文本与EEA相关)。页数:56 使用语言:英语、西班牙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第5.10章;《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11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月13日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第二十天起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1日的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6号修订了执行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III关于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进入欧盟的模板证书(文本与EEA相关)。 |
内容简述:
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1-20如下信息: |
该法规反映了2021年7月16日委员会法规第2021/1176号规定的有关卫生证书的特定BSE相关进口规定;阐明法规(EU)第2020/2235号附件三第28章和第31章第II.2部分规定的免使用认证且适用于进入欧盟的动物源性产品,即“可供人类直接食用,无需在欧盟进行进一步加工”,并定义了“进一步加工”;通过将欧盟进口要求与理事会指令2001/110/EC设定的要求保持一致,提高了对进入欧盟的真实性的保证;并纠正了针对某些官方证书范本和动物健康/官方证书范本中的某些活水生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的托运货物进入欧盟的措辞与授权法规(EU)第2020/692号的规定之间的不一致之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通报原文:[{"filename":"EU540.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120/EU540.docx"}]
相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