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41
2022-01-20
22-0421
2022-01-20
22-042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孵化蛋,平胸类鸟和赛鸽的孵化蛋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2日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7号修订了关于动物卫生证书模板和动物卫生/官方证书模板的执行法规(EU)第2021/403号,以用于进入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的某些种类和类别的家禽和圈养鸟类及其生发产品的货物运输(文本与EEA相关)。页数:34页 使用语言:英语、西班牙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第10.4章、第10.5章;第10.7章和第10.9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月12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月13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三天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孵化蛋,平胸类鸟和赛鸽的孵化蛋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2日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7号修订了关于动物卫生证书模板和动物卫生/官方证书模板的执行法规(EU)第2021/403号,以用于进入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的某些种类和类别的家禽和圈养鸟类及其生发产品的货物运输(文本与EEA相关)。页数:34页 使用语言:英语、西班牙语、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陆地动物卫生法典》第10.4章、第10.5章;第10.7章和第10.9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月12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月13日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三天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22年1月12日委员会执行法规(EU)第2022/37号修订了关于动物卫生证书模板和动物卫生/官方证书模板的执行法规(EU)第2021/403号,以用于进入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的某些种类和类别的家禽和圈养鸟类及其生发产品的货物运输(文本与EEA相关)。 |
内容简述:
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1-20如下信息: |
该法规修订了两份现有的进口证书(孵化除平胸类鸟以外的家禽的蛋和孵化平胸类鸟的蛋)。该修正案为出口国的主管当局提供了灵活性,使其能够在将孵化卵运往欧盟之前对原产群体进行临床检查。 该法规还规定了赛鸽在进入欧盟后立即放行的新证书。这一新证书有助于进口这些类型的圈养鸟类,因为其将在进入欧盟后立即被释放。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弗弗罗萨特街101号,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5 4263 传真:+(32 2) 299 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通报原文:[{"filename":"EU541.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120/EU541.docx"}]
相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