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34
2022-04-08
22-2858
2022-04-08
22-285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在澳大利亚销售的食品(包括进口和国内生产)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M1019提案-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审查评估概要页数:159(提交请求报告)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动物饲料分类 1993 更新A类-植物源性初级食品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由于Codex仅更新和采用了植物源性初级食品(Codex将其划入A类),对附件22的拟议变更在现阶段并未纳入动物或加工食品。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版本) |
10. |
拟批准日期:
FSANZ董事会预计于2022年6月批准。 拟公布日期: 预计在2022年6月下旬通报政府公报,法律文件登记将在2022年9月进行,等待政府审议。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公报及法律文件登记日期待政府审议(见上述10)。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5月5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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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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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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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1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在澳大利亚销售的食品(包括进口和国内生产)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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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M1019提案-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审查评估概要页数:159(提交请求报告)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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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动物饲料分类 1993 更新A类-植物源性初级食品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由于Codex仅更新和采用了植物源性初级食品(Codex将其划入A类),对附件22的拟议变更在现阶段并未纳入动物或加工食品。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版本) |
11. |
拟批准日期:
FSANZ董事会预计于2022年6月批准。 拟公布日期: 预计在2022年6月下旬通报政府公报,法律文件登记将在2022年9月进行,等待政府审议。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公报及法律文件登记日期待政府审议(见上述10)。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5月5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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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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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4/8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M1019提案-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审查评估概要 |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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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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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4-08如下信息: |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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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AUS53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408/AUS53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