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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VNM/140
2022-07-29
22-574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
3. 覆盖的产品: 各种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卫生部长关于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的通告。


页数:56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192-1995——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1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2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3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4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5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6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7_x.pdf
10.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2月1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15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9月27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地址:Lane 135 Nui Truc Street, Ba Dinh Dist, Ha Noi, Viet Nam 传真: +(84 24) 3846 3739 电子邮箱: phapchehoinhap@gmail.com 越南SPS通报机构及咨询点地址:No. 10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Hanoi, Viet Nam 电话: +(84 24) 3734 4764 传真: +(84 24) 3734 4764 电子邮箱: spsvietnam@mard.gov.vn 网站: http://www.spsvietnam.gov.vn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地址:Lane 135 Nui Truc Street, Ba Dinh Dist, Ha Noi, Viet Nam 传真: +(84 24) 3846 3739 电子邮箱: phapchehoinhap@gmail.com 越南SPS通报机构及咨询点地址:No. 10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Hanoi, Viet Nam 电话: +(84 24) 3734 4764 传真: +(84 24) 3734 4764 电子邮箱: spsvietnam@mard.gov.vn 网站: http://www.spsvietnam.gov.vn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
3. 覆盖的产品: 各种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卫生部长关于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的通告。


页数:56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192-1995——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1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2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3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4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5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6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VNM/22_5010_07_x.pdf
11.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2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12月1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15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9月27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地址:Lane 135 Nui Truc Street, Ba Dinh Dist, Ha Noi, Viet Nam 传真: +(84 24) 3846 3739 电子邮箱: phapchehoinhap@gmail.com 越南SPS通报机构及咨询点地址:No. 10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Hanoi, Viet Nam 电话: +(84 24) 3734 4764 传真: +(84 24) 3734 4764 电子邮箱: spsvietnam@mard.gov.vn 网站: http://www.spsvietnam.gov.vn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7/29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卫生部长关于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的通告。
内容简述: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越南卫生部食品管理局地址:Lane 135 Nui Truc Street, Ba Dinh Dist, Ha Noi, Viet Nam 传真: +(84 24) 3846 3739 电子邮箱: phapchehoinhap@gmail.com 越南SPS通报机构及咨询点地址:No. 10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Hanoi, Viet Nam 电话: +(84 24) 3734 4764 传真: +(84 24) 3734 4764 电子邮箱: spsvietnam@mard.gov.vn 网站: http://www.spsvietnam.gov.vn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7-29如下信息:
    本通告草案将修订、补充和废止若干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文件条款,内容如下:
卫生部长2019年8月30日第24/2019/TT-BYT号通告,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
卫生部长2019年7月17日第18/2019/TT-BYT号通告,为膳食补充剂生产和贸易提供良好生产规范指导(GMP);
卫生部长2015年12月1日第48/2015/TT-BYT号通告,规定了卫生部管理下的食品生产和贸易中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卫生部长2014年11月24日第43/2014/TT-BYT号通告,规范了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卫生部长第46/2007/QD-BYT号决议,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和化学品的最大限量;
卫生部长2008年12月11日第38/2008/QD-BYT号决议,颁布了《食品中三聚氰胺交叉污染的最大限值的规定》;
卫生部长2011年4月1日第14/2011/TT-BYT号通告,关于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取样检查和检验准则。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通报原文:[{"filename":"VNM140.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729/VNM14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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