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8
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综合(ICS编码:67.04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佛历年公共卫生部(MOPH)第 号通报草案“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页数:9页;10页 使用语言:泰语;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HA/24_04643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HA/24_04643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2023年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4章 牛海绵状脑病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可提供泰语版和英文版)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在泰国皇家公报公布次日。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9月16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综合(ICS编码:67.04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佛历年公共卫生部(MOPH)第 号通报草案“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页数:9页;10页 使用语言:泰语;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HA/24_04643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THA/24_04643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2023年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4章 牛海绵状脑病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可提供泰语版和英文版)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在泰国皇家公报公布次日。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9月16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7/18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佛历年公共卫生部(MOPH)第 号通报草案“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 |
内容简述: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7-18如下信息: |
为保护消费者,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修订《公共卫生部关于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该通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佛历2559(2016)年公共卫生部(第377号)“关于规定有牛海绵状脑病风险食品的进口要求与条件”的通报(2016年7月11日)被该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废止并取代; 2.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将国家、地区或分区牛群的疯牛病风险状况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国家; 第2类: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受控国家;以及 第3类:未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风险国家; 国家或地区的清单载于本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随附清单中; 3. 说明了(第377号)公共卫生部通报中所述的“肉”、“鲜肉”和“肉制品”的定义并增加了“进口检查站”的定义; 4.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标准修订了泰国供人食用鲜肉和肉制品的进口要求。 本通报应在政府公报公布的次日生效。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s://spsthailand.acfs.go.th/th/ma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