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0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5 阅读:1404次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阳原县农业管理中心等单位申请对“阳原鹦哥绿豆”等73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见附件1)。
另,“水城猕猴桃”等8个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信息变更。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及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规定要求,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见附件2),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第二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信息变更一览表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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