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2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上海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申报的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备注 | 监测期 |
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 | 上海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5)新兽药证字18号 | 变更注册:增加100g∶碘0.48g+葡萄糖酸氯己定碘溶液0.24g规格 | / |
猪支原体肺炎活疫苗(RM48株)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诗华诺倍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吉林正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类 | (2014)新兽药证字14号 | 变更注册:增加50头份/瓶和100头份/瓶含量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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