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类地方标准的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11-04 阅读:1428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113项广东省食品类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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