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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奇亚籽作为新型食品的扩增用途

信息来源: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0-03-04    阅读:1342次

      2020年1月14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0/24,批准奇亚籽(Chia seeds (Salvia hispanica))作为新型食品的扩增用途。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法规(EU) 2017/2470附件相关条目修订如下:

批准新食品

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额外的特定标签要求

奇亚籽(Salvia hispanica)

规定食品类别

最大允许值

在含有该成分的食品标签上注明该新型食品为“奇亚籽”。

面包产品

5%(整颗或碎奇亚籽)

烘焙产品

1%整颗奇亚籽

早餐谷物

10%整颗奇亚籽

基于谷物,类谷物和/或豆类的即食食品

5%整颗奇亚籽

水果、坚果和种子混合物


预包装奇亚籽


糖果(包括巧克力和巧克力产品),不包括口香糖


乳制品(包括酸奶)和类似物


食用冰


水果和蔬菜产品(包括水果涂抹酱、含谷物或不含谷物的蜜饯、用于衬垫或与乳制品混合的水果制品、水果甜点、用于双锅的椰奶混合水果)


非酒精饮料(包括果汁和水果/蔬菜混合饮料)


在其制造、加工或制备过程中不需要在120°C或更高温度下进行热处理的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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