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名单的公告》(2017年第88号)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7-11-01 阅读:2005次
2017年第88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培育打造品牌竞争新优势,经河南、山西、陕西、贵州检验检疫局推荐,质检总局评定组通过现场评定,批准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等9家申报单位获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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