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号 | SOR/2009-176 |
法规名称 | 加拿大《有机产品条例》 |
法规名称(英文) | Organic Products Regulations, 2009 |
加拿大《有机食品法》最近修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对所有在加拿大出售的有机食品的标签及广告作出以下规定: 2、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含量在70%-95%之间的可在标签及广告中标明“该产品为含有--%的有机产品”; 3、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含量低于70%的不可标明为“有机食品”,只可在产品成分一栏中标明具体有机成分的含量; 4、标签及广告中必须标明认证其为有机食品的机构。而第1和第2项必须获得加方认证机构的相关认证。 |
|
附件 | |
阅读 | 6533次 |
[上一篇]2011马来西亚检验检疫法
[下一篇]加拿大《新鲜水果和蔬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