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更新需要声明转基因成分的进口商品清单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8-18 阅读:1887次
2021年8月13日,菲律宾发布G/SPS/N/PHL/63/Add.1补遗通报,菲律宾植物工业局更新了需转基因声明的进口商品清单备忘录。该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
根据菲律宾《关于转基因植物的研发、处理和使用、越境转移、释放到环境中和管理的规则和使用现代生物技术衍生的植物产品条例》、《食品、饲料和加工制品植物检疫检查指南》(DAMC2003年第8号通告),《转基因(GMO)含量声明的附加签署方法》(DAMC2003年第11号通告)和DAMC2012年第12号附件I、II、III,根据DAMC2003年第8号通告,所有进口商都必须申报指定商品的GMO含量。
该备忘录的附件是更新后的商品清单,清单中包括阿根廷油菜籽、豆类、菊苣、玉米、茄子、木瓜、菠萝、土豆等,具体见附件。
LIST OF COMMODITIES FOR IMPORTATION REQUIRING A GMO DECLARA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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