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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2-07-28    阅读:1118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2022年7月27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榴莲进口,具体见以下文件。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榴莲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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