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号 | FSMA Sec.301 |
法规名称 |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第301节) |
法规名称(英文) |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 |
该部分规定FDA应针对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颁布法规,以确保进口商或代理所进口的食品生产符合要求,无掺杂和错误标识。国外供应商生产的进口产品需采用合理的防控措施程序,同时,与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有关记录应留存2年以上。目前,FDA已发布《人类和动物食品的国外供应商验证计划(FSVP)》(最终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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