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更新鱼类进口条件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4-07-01 阅读:4716次
2024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去头、去鳃和去内脏的鱼类进口条件。相关内容如下:
(1)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2)鱼类不属于三文鱼科或香鱼属(Plecoglossus)。
(3)货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在出口国当局监管部门批准并监管的加工厂进行处理;
b)未发现任何传染病或病变;
c)已去头、去鳃和去内脏,并彻底清洗;
d)已冷冻并需附有冷冻声明;
e)已冷藏且附有提单或航空货运单,注明货物进口时温度在4摄氏度或以下;
f)确保未受生物安全风险物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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