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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修订《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 开展公众咨询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4-12-25    阅读:574次

香港特区政府十二月十六日就《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规例》)的建议修订展开公众咨询。咨询为期两个月,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六日止。

  此次修订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内地等主要食物进口地区的最新标准,建议新增27个指明食物中的指明金属(包括铅、镉和甲基汞)(食物组合)的含量上限,以及对现有相关食物组合更新九个涉及铅的含量上限。修订后,含量上限的总数将由144个增加至171个。
  为了让食物业界有合理时间作出调整,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在修订规例通过后设18个月的过渡期。
       咨询文件可于环境及生态局网页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网页下载。市民可于咨询期间内以电邮、传真或邮寄,对各项修订建议提交意见。香港特区政府也会举办咨询会收集市民意见。

 

2024年12月16日

咨询文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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