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正式发布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3-27 阅读:836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新标准增加了数字标签的标示要求,有效实现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等功能,切实提升消费者阅读标签的体验感和企业通过标签传递食品相关信息的效力。同时,新标准要求食品中的致敏物质必须强制标示。需要强制标识的过敏物质包括以下八大类: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鱼类及其制品;
蛋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新标准设有2年的过渡期,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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