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期)
2025年第42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5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528批次、不合格样品3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汕尾市城区信益贸易部销售的标称海丰县云峰天然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尾市城区百佳宜桶装水行销售的标称海丰县云峰天然净水厂生产的沁源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润心田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浩浪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市龙华区通达雪糕批发行销售的标称湖南浏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绿豆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隆隆升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汕尾市福厚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物福星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紫金县城金悦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南月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斋炒面,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八)佛山市三水顺峰饮食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斋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九)中山市黄圃镇贰嘉少食店使用的浅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中山市黄圃镇余姐猪脚饭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百顺美食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明早见点心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惠州市臻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炒斋面和泰香米白粥,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荔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伍忠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城区王松州蔬菜行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惠城区鸿兴蔬菜配送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布吉百鸽笼店销售的梅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顺德区广睿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顺德天佑城店销售的青尖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梅州市梅县区雪润雪糕店销售的标称仙桃市沙湖楚丰食品厂生产的雪莲小丸子(柠檬味)甜味冰,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湛江市霞山民豪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脆黄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惠邻肉菜超市销售的淮山(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汕头市金平区林红食品店销售的那哥鱼丸(预制鱼糜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潮州市湘桥区赖锦杰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子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脱盐盐渍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聚乐荟超市销售的小菠萝(份),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梅州市梅江区金利来雪润雪糕批发店销售的标称珠海市伊格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梨口味金装雪糕,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惠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嵊州市米果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脏脏年糕片(红糖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丰县城东清凉咸杂店销售的巴浪鱼(盐渍鱼),组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宝安区裕兴隆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麻花(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开平驿福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麦之田糕点烘焙坊生产的扶阳艾草黑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文坚茶餐厅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中山市石岐区富源轩茶楼(普通合伙)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鼎湖区中宏酒楼使用的圆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遂溪县遂城好品汇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倍恩力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弗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联合邦利牌益生菌粉,双歧杆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淘宝网铭牛公司(经营者为深圳市铭牛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阜阳宏宇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全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源牌金针菇牛磺酸片,水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十一)淘宝网百草轩营养食品馆(经营者为丰顺县汤南镇百草轩食品坊)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樟树市庆仁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庆仁牌多种维生素钙铁锌口服液(橙子味),维生素C(以L-抗坏血酸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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