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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09-28    阅读:384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0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称乌方)有关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进口。

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海关总署2019年第174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9月23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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