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684
2019-10-03
19-6387
2019-10-03
19-638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农林渔业部(MAFF) |
3. | 覆盖的产品: 植物及植物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有关植物卫生证书的植物保护法案实施条例拟定修改案。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PPC第5条第2(a)段及第7条;ISPM第7及12条。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本条例的法律依据是植物保护法案。本修订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 提供日文。日本植物保护网站提供英文版相关信息: http://www.pps.go.jp/english/index.html. |
10. |
拟批准日期:
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 拟公布日期: 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修改条例自批准日后立即生效。除修订条例未规定外,自本修改条例生效起六个月后, 日本NPPO组织禁止进口任何无植物卫生证书的植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12月2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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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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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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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1
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农林渔业部(MAFF) |
3. | 覆盖的产品: 植物及植物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有关植物卫生证书的植物保护法案实施条例拟定修改案。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IPPC第5条第2(a)段及第7条;ISPM第7及12条。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本条例的法律依据是植物保护法案。本修订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 提供日文。日本植物保护网站提供英文版相关信息: http://www.pps.go.jp/english/index.html. |
11. |
拟批准日期:
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 拟公布日期: 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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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修改条例自批准日后立即生效。除修订条例未规定外,自本修改条例生效起六个月后, 日本NPPO组织禁止进口任何无植物卫生证书的植物。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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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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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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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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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10/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有关植物卫生证书的植物保护法案实施条例拟定修改案。 |
内容简述: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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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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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9-10-03如下信息: |
除植物保护法案执行条例(1950年农林部第73号条例)规定的植物外,日本禁止任何无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根据日本植物保护法案第6条(1950年第151号法案)签发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进口。 最近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经过类似干燥和粉碎等加工的植物附着检疫害虫的风险较低。因此,日本决定在植物保护法案修改执行条例(请查阅通过文件)中指定一些无需随附植物卫生证书(PC)的植物。 此外作为一种实际方法,日本破例检查了一些非条例所定的无植物卫生证书的进口植物,如这些植物通过了检验则可以进口。但考虑到最近某些进入日本的危害严重的检疫害虫的报告,如白马铃薯包囊线虫(Globodera pallida)及李痘病毒。日本决定终止上述例外措施,减少传入此类害虫的入境风险。 日本要求2020年6月后计划出口日本植物的WTO成员国的NPPO组织(修订条例生效后六个月),凡非修改条例中所定的植物均需随附一份植物卫生证书。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国际贸易处) Economic Affairs Bureau(经济事务局)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外务省)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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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JPN68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91003/JPN68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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