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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495/Add.1
2020-05-1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拟定供人食用的生虾的临时进口条件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2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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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拟定供人食用的生虾的临时进口条件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2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0/5/13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拟定供人食用的生虾的临时进口条件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2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0-05-13如下信息: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0-05-12 如下信息:

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供人食用的生虾拟定临时进口条件

如2020年5月14日部网站所公布的第2020-A03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水及环境部已确定,澳大利亚生虾临时进口条件要求对虾肝肠胞虫(EHP)感染相关风险进行管理。澳大利亚生虾当前进口条件(包括冷冻去头去皮虾)未能使虾肝肠胞虫(EHP)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符合澳大利亚适当保护水平。去肠线被视为减少感染对虾EHP活孢子数量最有效和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
    为回应"出口澳大利亚供人食用生虾及虾产品拟定临时进口条件"的第2020-A02号生物安全通知,在为期60天评议期期间,本部收到了来自7位利益相关人士的评议。在最终确定进口生虾临时条件时,这些意见都经过了考虑。
    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生虾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认证才可进入去肠工序。生虾抵达澳大利亚后将继续接受100%完好无损检验。不符合新临时进口条件的生虾将被转口或处理(如烹煮)。
    如澳大利亚生物安全局局长于2017年5月16日所宣布的,在澳大利亚完成对进口到澳州的供人类食用对虾的生物安全风险审查时,生虾进口条件仍将保持其“临时性”(2017/07号生物安全通知; G/SPS/N/AUS/422)。农业、水及环境部预计草案报告将于2020年中期发布供公众评议。
    现附上澳洲供人食用对虾及虾肉最新卫生证书,其中包括第7.1(2)点的附加证明,供主管当局证明生虾已抽取了虾脏。自前SPS通报提出这些变更内容以来,没有任何措辞修改(G/SPS/N/AUS/495)。
    我们鼓励贸易伙伴落实认证要求的变更内容并及时与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完成变更,以防2020年7月1日起对产生贸易干扰。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AUS/20_3171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Contact Point(澳大利亚SPS咨询点)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E-mail: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通报原文:[{"filename":"AUS495Add.1.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00513/AUS495Add.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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