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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GY/125
2021-10-04
21-74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埃及
2. 负责机构: 埃及国家食品安全局(NFSA)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国家食品安全局董事会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允许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技术规则的2021年第6号令。


页数:1455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odex 最大残留限量:2019年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在线数据库 ­-CAC/GL 27-1997 ­-CAC/GL 59-2006,2011年修正 ­-CAC/GL 40- 1993,2003年修订,2010年修正 ­-CXG 90-2017 ­-CAC/GL 41-1993,2010年修正 ­-CXG 84-2012,2012年通过,2017年修正 ­-Codex Stan 73-1981,1981年通过,1983年、1985年、1987年、1989年、2017年分别进行了修正 ­-Codex Stan 74-1981,1981年通过,2006年修订,2017年修正 ­-Codex Stan 72-1981,前身为CAC/RS 72-1972。1981年被列为世界通用标准,修正:1983年、1985年、1987年、2011年、2015年和2016年。修订:2007年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1年7月7日
拟公布日期:
2021年7月7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3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 +(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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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 +(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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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1
1. 通报成员:埃及
2. 负责机构: 埃及国家食品安全局(NFSA)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国家食品安全局董事会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允许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技术规则的2021年第6号令。


页数:1455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odex 最大残留限量:2019年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在线数据库 ­-CAC/GL 27-1997 ­-CAC/GL 59-2006,2011年修正 ­-CAC/GL 40- 1993,2003年修订,2010年修正 ­-CXG 90-2017 ­-CAC/GL 41-1993,2010年修正 ­-CXG 84-2012,2012年通过,2017年修正 ­-Codex Stan 73-1981,1981年通过,1983年、1985年、1987年、1989年、2017年分别进行了修正 ­-Codex Stan 74-1981,1981年通过,2006年修订,2017年修正 ­-Codex Stan 72-1981,前身为CAC/RS 72-1972。1981年被列为世界通用标准,修正:1983年、1985年、1987年、2011年、2015年和2016年。修订:2007年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21年7月7日
拟公布日期:
2021年7月7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12月3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 +(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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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埃及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0/4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国家食品安全局董事会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允许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技术规则的2021年第6号令。
内容简述:
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 +(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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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埃及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0-04如下信息:
2021年第6号令规定了有关动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和意外残留的最大允许限量的技术规则以及有关评估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分析结果以监测农药残留水平的基本要求。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央对外农业关系管理局农业和土地改良部埃及吉萨多基Nadi El Saïd大街1号电话:+(202) 333 76 589 +(202) 374 90 805 传真:+(202) 374 90 805 电子邮件:enq_egy_sps@yahoo.com

通报原文:[{"filename":"EGY125.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1004/EGY1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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