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26
2021-12-13
21-9299
2021-12-13
21-929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鱼类肌肉、软体动物和盐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C)第1881/2006号法规中关于鱼类和盐中汞的最大限量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页数:4+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XC 1995)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一项风险评估显示,欧盟消费者应减少接触汞。 欧洲联盟现有的汞含量数据表明,对降低某些商品中汞的最大限量仍有空间。 这一措施被认为是确保达到更高水平的人类健康保护所必需的。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预估2022年4月 拟公布日期: 预估2022年4月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第20天生效。 在法规生效前附件上所列依法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至最低保质期或有效期满。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2月11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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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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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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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鱼类肌肉、软体动物和盐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C)第1881/2006号法规中关于鱼类和盐中汞的最大限量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页数:4+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XC 1995)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一项风险评估显示,欧盟消费者应减少接触汞。 欧洲联盟现有的汞含量数据表明,对降低某些商品中汞的最大限量仍有空间。 这一措施被认为是确保达到更高水平的人类健康保护所必需的。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预估2022年4月 拟公布日期: 预估2022年4月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后第20天生效。 在法规生效前附件上所列依法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至最低保质期或有效期满。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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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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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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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1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C)第1881/2006号法规中关于鱼类和盐中汞的最大限量的委员会法规草案(内容与欧洲经济区(EEA)相关)。 |
内容简述:
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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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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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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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12-13如下信息: |
该法规草案降低了头足类动物、海洋腹足类和某些鱼类肌肉中汞的现有最大限量,该欧盟最大限量是基于目前法规(EC)第629/2008号和法规(EU)第 420/2011号制定的,并且制定了盐中汞含量新的最大限量。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2部门-多边国际关系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 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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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526.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1213/EU52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