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品环境卫生署环境生态局及食品安全中心 |
3. |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食用的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食品中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的拟议修订咨询文件。页数:193和203 使用语言:英文和中文 链接网址:https://www.cfs.gov.hk/english/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roposed_Amendments_Preservatives_Food_Regulation.html(英文版)https://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roposed_Amendments_Preservatives_Food_Regulation.html(中文版) |
6. |
内容简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通知。 拟公布日期: 待通知。
|
11. |
拟生效日期:
待通知。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8月28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环境卫生署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香港金钟道66号
传真:+(852) 2893 3547
电子邮箱: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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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环境卫生署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香港金钟道66号
传真:+(852) 2893 3547
电子邮箱: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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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品环境卫生署环境生态局及食品安全中心 |
3. |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食用的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食品中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的拟议修订咨询文件。页数:193和203 使用语言:英文和中文 链接网址:https://www.cfs.gov.hk/english/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roposed_Amendments_Preservatives_Food_Regulation.html(英文版)https://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roposed_Amendments_Preservatives_Food_Regulation.html(中文版) |
6. |
内容简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通知。 拟公布日期: 待通知。
|
12. |
拟生效日期:
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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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8月28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环境卫生署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香港金钟道66号
传真:+(852) 2893 3547
电子邮箱: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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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5/26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食品中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的拟议修订咨询文件。 |
内容简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环境卫生署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香港金钟道66号
传真:+(852) 2893 3547
电子邮箱: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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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5-26如下信息: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修订,更新对食品中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监管控制,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促进地方和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一致,并促进食品贸易。这项工作主要涉及更新“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定义、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清单,以及特定食品中此类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的最大允许含量。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食品安全中心
食物环境卫生署
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
香港金钟道66号
传真:+(852) 2893 3547
电子邮箱: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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