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
1. | 通报成员:阿尔巴尼亚 |
2. | 负责机构: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
3. | 覆盖的产品: 活体动物(HS编码:01);农业(ICS编码:65)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2019年6月25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第400号命令,“关于批准影响用于牛类繁殖的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法规”页数:14页 使用语言:阿尔巴尼亚语 链接网址:2019年7月4日第96号官方公报: https://qbz.gov.al/eli/fz/2019/96/b9855bfa-631b-48d2-b389-8bb654e55c61;q=P%C3%ABr%20miratimin%20e%20rregullores,%20p%C3%ABr%20kushtet%20e%20sh%C3%ABndetit%20t%C3%AB%20kafsh%C3%ABve%20q%C3%AB%20ndikojn%C3%AB%20n%C3%AB%20tregetin%C3%AB%20dhe%20p%C3%ABrdori |
6. |
内容简述: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7. |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部分第5.1-5.7章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19年6月25日 拟公布日期: 2019年6月25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2019年6月25日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食品安全、兽医、植保和渔业总局
阿尔巴尼亚SPS咨询点
电话:+(355) 4 2226 911
电子邮箱:info@bujqesia.gov.al
网址:http://www.bujqesia.gov.al
|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食品安全、兽医、植保和渔业总局
阿尔巴尼亚SPS咨询点
电话:+(355) 4 2226 911
电子邮箱:info@bujqesia.gov.al
网址:http://www.bujqesia.gov.al
|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1. | 通报成员:阿尔巴尼亚 |
2. | 负责机构: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
3. | 覆盖的产品: 活体动物(HS编码:01);农业(ICS编码:65)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2019年6月25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第400号命令,“关于批准影响用于牛类繁殖的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法规”页数:14页 使用语言:阿尔巴尼亚语 链接网址:2019年7月4日第96号官方公报: https://qbz.gov.al/eli/fz/2019/96/b9855bfa-631b-48d2-b389-8bb654e55c61;q=P%C3%ABr%20miratimin%20e%20rregullores,%20p%C3%ABr%20kushtet%20e%20sh%C3%ABndetit%20t%C3%AB%20kafsh%C3%ABve%20q%C3%AB%20ndikojn%C3%AB%20n%C3%AB%20tregetin%C3%AB%20dhe%20p%C3%ABrdori |
6. |
内容简述: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7. |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部分第5.1-5.7章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19年6月25日 拟公布日期: 2019年6月25日
|
12. |
拟生效日期:
2019年6月25日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食品安全、兽医、植保和渔业总局
阿尔巴尼亚SPS咨询点
电话:+(355) 4 2226 911
电子邮箱:info@bujqesia.gov.al
网址:http://www.bujqesia.gov.al
|
应阿尔巴尼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2/2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19年6月25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第400号命令,“关于批准影响用于牛类繁殖的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法规” |
内容简述: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食品安全、兽医、植保和渔业总局
阿尔巴尼亚SPS咨询点
电话:+(355) 4 2226 911
电子邮箱:info@bujqesia.gov.al
网址:http://www.bujqesia.gov.al
|
应阿尔巴尼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2-20如下信息: |
该部长令与1989年9月25日欧盟理事会(第89/556/EEC号)关于适用于牛种家畜胚胎在共同体内部贸易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的指令相近。 该法规规定了牛种家畜新鲜和冷冻胚胎在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和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动物卫生条件。说明了影响活牛动物胚胎贸易和使用的卫生条件、牛胚胎的采集、运输、加工和储存,以及牛胚胎兽医卫生证书范本。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食品安全、兽医、植保和渔业总局
阿尔巴尼亚SPS咨询点
电话:+(355) 4 2226 911
电子邮箱:info@bujqesia.gov.al
网址:http://www.bujqesia.gov.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