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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MYS/61
2025-02-0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2. 负责机构: 兽医服务部(DVS)
3.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标题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的新法规提案。


页数:1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动物卫生(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6章(兽医公共卫生),第6.1、6.2、6.3、6.4、6.5、6.6、6.7、6.8、6.9、6.10、6.11、6.12、6.13和6.14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5年4月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兽医公共卫生司兽医服务部农业和食品安全局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Malaysia Tel:+(603)88702000 E-mail:uppr@dvs.gov.my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1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兽医公共卫生司兽医服务部农业和食品安全局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Malaysia Tel:+(603)88702000 E-mail:uppr@dvs.gov.my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1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1
1.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2. 负责机构: 兽医服务部(DVS)
3. 覆盖的产品: 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标题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的新法规提案。


页数:1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动物卫生(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6章(兽医公共卫生),第6.1、6.2、6.3、6.4、6.5、6.6、6.7、6.8、6.9、6.10、6.11、6.12、6.13和6.14章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5年4月5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兽医公共卫生司兽医服务部农业和食品安全局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Malaysia Tel:+(603)88702000 E-mail:uppr@dvs.gov.my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1
应马来西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2/4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标题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的新法规提案。
内容简述: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兽医公共卫生司兽医服务部农业和食品安全局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Malaysia Tel:+(603)88702000 E-mail:uppr@dvs.gov.my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1
应马来西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2-04如下信息:
马来西亚兽医服务部提出兽医公共卫生法案202x。本法案旨在整合马来西亚半岛和纳闽联邦领土内的兽医公共卫生法,以控制和预防人畜共患食源性疾病和动物性食品污染物,实现食品安全。本法规旨在规范与屠宰场、禽畜饲养场及动物产品加工厂污染及妨害有关的活动,以及附带或相关事宜。兽医公共卫生法案的实施目标和范围总体上是:扩大兽医检验的范围和职能,因为任务越来越集中于确保生产的动物和产品始终清洁和食用安全;实施全面和更有效的兽医检验,在五年内由90%的兽医检查员在畜牧场、屠宰场、屠宰场和畜产品加工厂进行;确保在所有有执照的政府和私人屠宰场、家禽屠宰场进行肉类检验,到2030年,中小型家禽屠宰场所,每年减少20%源于动物产品的食源性疾病,特别是食源性人畜共患疾病;在五年内将动物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比例提高5%,通过国际认可增加全球贸易机会和竞争力;确保遵守动物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到2030年,至少80%的场所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准则。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兽医公共卫生司兽医服务部农业和食品安全局Aras2,Lot 4G1,Blok Podium,Wisma Tani,No.28 Persiaran Perdana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62624 Putrajaya Malaysia Tel:+(603)88702000 E-mail:uppr@dvs.gov.myspscontactpoint@kpkm.gov.my

通报原文:[{"filename":"MYS61全文.pdf","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50204/MYS61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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