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856
2025-05-21
2025-05-2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用于动物饲养的制剂(HS编码:2309)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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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2025年4月1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634,涉及授权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所有动物物种的饲料添加剂(文本与EEA相关)。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s.pdf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
7. |
目的和理由:
[X]食品安全[X]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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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科学意见:由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组成的饲料添加剂对所有动物物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EppenEuropeSAS),EFSA期刊2024,22(10),e9028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5年4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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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该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X]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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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不适用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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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股-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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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股-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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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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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用于动物饲养的制剂(HS编码:2309)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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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2025年4月1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634,涉及授权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所有动物物种的饲料添加剂(文本与EEA相关)。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498_00_s.pdf |
6. | 内容简述: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
7. |
目的和理由:
[X]食品安全[X]动物健康[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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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科学意见:由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组成的饲料添加剂对所有动物物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EppenEuropeSAS),EFSA期刊2024,22(10),e9028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5年4月1日 拟公布日期: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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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该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X]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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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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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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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股-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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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5/2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25年4月1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634,涉及授权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所有动物物种的饲料添加剂(文本与EEA相关)。 |
内容简述:
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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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股-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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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5-21如下信息: |
该法规首次授权在欧盟使用大肠杆菌CGMCC7.401生产的L-精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属于添加剂类别“营养添加剂”和功能组“氨基酸、其盐和类似物”,适用于所有动物物种,有效期为十年。该授权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科学评估得出的有利结论。授权的条款详见该法案附件。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股-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布鲁塞尔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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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856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50521/EU856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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