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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VNM/173
2025-10-20
25-677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越南卫生和植物检疫通报管理局和询问点。越南河内Giang Vo Ward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10号电话:+(84 4)3734 4764电子邮件:spsvietnam@mae.gov.vn网站:http://www.spsvietnam.gov.vn越南农业和环境部植物生产和保护司。越南河内巴亭Ngoc Ha Street 2号传真:+(84)24.3533 0043电子邮件:Qlt_ttbvtv@mae.gov.vn
3. 覆盖的产品: 植保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颁布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的通知草案


页数:360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6960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6960_00_e.pdf
6. 内容简述: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X]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法律编号:41/2013/QH13-植物保护和检疫法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ment_id=1714132015年6月8日第21/2015/TT-BNNPTNT号通告-植物保护产品管理通告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ment_id=180383(提供越南语版本)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自公布之日起45天[X]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越南卫生和植物检疫通报管理局和询问点。越南河内Giang Vo Ward Nguyen Cong Hoan Street 10号电话:+(84 4)3734 4764电子邮件:spsvietnam@mae.gov.vn网站:http://www.spsvietnam.gov.vn越南农业和环境部植物生产和保护司。越南河内巴亭Ngoc Ha Street 2号传真:+(84)24.3533 0043电子邮件:Qlt_ttbvtv@mae.gov.vn
3. 覆盖的产品: 植保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颁布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的通知草案


页数:360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6960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VNM/25_06960_00_e.pdf
6. 内容简述: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X]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法律编号:41/2013/QH13-植物保护和检疫法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ment_id=1714132015年6月8日第21/2015/TT-BNNPTNT号通告-植物保护产品管理通告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class_id=1&_page=1&mode=detail&document_id=180383(提供越南语版本)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自公布之日起45天[X]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10/20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颁布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的通知草案
内容简述:
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10-20如下信息:
本通告草案正在颁布2025年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通告包括三个部分:通告、附件1(越南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和附件2(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清单)。本通告在2025年应农药登记组织或个人的要求,在附件1中新增16种植保活性成分(伊维菌素、辣椒素、米氏链霉菌、暹罗芽孢杆菌、氟吡莫胺、大蒜素、敌敌畏、吡唑啉、抑霉唑、苯磺草胺、氟草啶、胆钙化醇、S-脱落酸、氟美曲林)。此外,该通知还包括几种新的植物保护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已列入清单的现有活性成分和混合物。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通报原文:[{"filename":"VNM173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51020/VNM173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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