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EC/170
2002-07-25
2002-07-2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共体委员会,卫生及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食品安全局: 国际植物动物卫生及福利问题。 |
3. | 覆盖的产品: <br>用于人类消费及原材料生产的胶原质: 如用于胶质生产,与牛科动物相关的兽皮及兽腱组织、用于加工的牛皮、羊皮和猪皮(税则号4100);废皮革或皮(0511.99.10)及其胶质产品(0202.20.3092, 0202.30.1093, 0202.30.5093, 0202.30.9050, 0202.30.9070, 0206.29.9132, 0206.29.9150)。 ICS号:67.120.10.(注:欧盟关税资料的统一税则可查阅以下网址:http://europa.eu.int/comm/taxation_customs/databases/taric_en.htm)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br>注: 该提案也涉及到修改理事会第92/118/EEC号指令附件II,并规定有关制约向欧共体进口白明胶及贸易的动植物卫生要求的委员会第1999/724/EC号决定(O.J. L 290, 12/11/1999 p. 32 – 40) 通报号G/SPS/N/EEC/74 (2002年7月6日).。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r>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br>注: 该提案也涉及到修改理事会第92/118/EEC号指令附件II,并规定有关制约向欧共体进口白明胶及贸易的动植物卫生要求的委员会第1999/724/EC号决定(O.J. L 290, 12/11/1999 p. 32 – 40) 通报号G/SPS/N/EEC/74 (2002年7月6日).。 |
10. |
拟批准日期:
02-8-30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03-1-30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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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 60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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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以下网址提供欧盟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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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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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以下网址提供欧盟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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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共体委员会,卫生及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食品安全局: 国际植物动物卫生及福利问题。 |
3. | 覆盖的产品: <br>用于人类消费及原材料生产的胶原质: 如用于胶质生产,与牛科动物相关的兽皮及兽腱组织、用于加工的牛皮、羊皮和猪皮(税则号4100);废皮革或皮(0511.99.10)及其胶质产品(0202.20.3092, 0202.30.1093, 0202.30.5093, 0202.30.9050, 0202.30.9070, 0206.29.9132, 0206.29.9150)。 ICS号:67.120.10.(注:欧盟关税资料的统一税则可查阅以下网址:http://europa.eu.int/comm/taxation_customs/databases/taric_en.htm)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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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br>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br>注: 该提案也涉及到修改理事会第92/118/EEC号指令附件II,并规定有关制约向欧共体进口白明胶及贸易的动植物卫生要求的委员会第1999/724/EC号决定(O.J. L 290, 12/11/1999 p. 32 – 40) 通报号G/SPS/N/EEC/74 (200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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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br>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上。<br>注: 该提案也涉及到修改理事会第92/118/EEC号指令附件II,并规定有关制约向欧共体进口白明胶及贸易的动植物卫生要求的委员会第1999/724/EC号决定(O.J. L 290, 12/11/1999 p. 32 – 40) 通报号G/SPS/N/EEC/74 (2002年7月6日).。 |
11. |
拟批准日期:
02-8-30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03-1-30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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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通报日后 60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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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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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以下网址提供欧盟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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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7/25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改理事会有关胶质产品要求第92/118/EEC号指令的委员会SANCO/4366/2001第6号修订草案决定 |
内容简述:
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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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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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以下网址提供欧盟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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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7-25如下信息: |
拟定措施对欧共体内的生产及用于人类消费的胶质规定了特殊的卫生条件。它包括:(i)生产胶质的企业;(ii)原材料及提供原材料的企业;(iii) 成品;(iv)包装、仓储及运输;(v)从其它国家进口胶质及用于生产人类消费胶质的原材料。 与现有措施(通报号G/SPS/N/EEC/74)的主要区别如下:原材料:反刍类售骨除外。 胶质厂商(a)不同于白明胶厂商使用的胶质;(b)只有欧共体立法允许的防腐剂可以使用:拟定措施对胶质及原材料规定了进口卫生证书。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br>以下网址提供欧盟官方公报:http://europa.eu.int/eur-lex/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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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