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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161/ADD.1
2002-08-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8/2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
内容简述: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8-02如下信息: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
新西兰通报了环境风险管理机构至2003年10月29日限制对申请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考虑和审批的拟定立法。该立法(2002年危险物质及新生体(转基因生物)修改法)已制定并于2001年12月生效。
.限制期仅包括了向环境释放转基因生物(GM)的申请。有三种免除限制期的类型:(1)根据医药法1981批准用于人类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药物;(2)农业化合物及兽医药物法1997项下批准的,属于或含活性GM生物体的兽医药品;(3)1996年危险物质及新生物体法紧急规定项下批准的GM生物体。限制期不影响经安全评估及澳新食品法规部委批准后的GM加工食品及所含成分。新西兰允许以实验工程及有关领域的检验为目的的GM生物体进口。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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