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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AN/182
2002-08-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
3. 覆盖的产品: 080910:杏类水果(鲜);080920:樱桃类水果(鲜);080930:桃及油桃类水果(鲜);080940:李子及梅类水果(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植物保护法(1990, c.22)(英文)植物保护法规(SOR/95-212)(英文)ISPM No. 4, 建立非疫病区的要求,ISPM No. 10, 建立非疫病生产场所及非疫病生产地的要求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植物保护法(1990, c.22)(英文)植物保护法规(SOR/95-212)(英文)ISPM No. 4, 建立非疫病区的要求,ISPM No. 10, 建立非疫病生产场所及非疫病生产地的要求
10. 拟批准日期: 2003年10月1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10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270 Albert Street, S
1
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270 Albert Street, S
1
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1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
3. 覆盖的产品: 080910:杏类水果(鲜);080920:樱桃类水果(鲜);080930:桃及油桃类水果(鲜);080940:李子及梅类水果(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植物保护法(1990, c.22)(英文)植物保护法规(SOR/95-212)(英文)ISPM No. 4, 建立非疫病区的要求,ISPM No. 10, 建立非疫病生产场所及非疫病生产地的要求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植物保护法(1990, c.22)(英文)植物保护法规(SOR/95-212)(英文)ISPM No. 4, 建立非疫病区的要求,ISPM No. 10, 建立非疫病生产场所及非疫病生产地的要求
11. 拟批准日期: 2003年10月1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10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270 Albert Street, S
1
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8/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
内容简述:
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270 Albert Street, S
1
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8-08如下信息:
该指令规定了进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 spp.的一般政策,概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李属植物Prunus植物卫生文件要求,并提供了获准从新货源国进口的协议。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须经过CFIA的事先批准及有害生物风险评估(PRA)。在未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前,以及必要时,由原产国采取减少有害生物的措施并由CFIA批准前,禁止新原产国李属植物Prunus的进口。本指令附件3列明了目前批准向加拿大出口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国家。其状况被列为“评审中”的出口国必须向CFIA提供描述符合指令要求的三种证书之一的有关信息。CFIA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收到该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使CFIA进行评审、最终批准并由出口国执行协议。直到出口国(附件3列明)于2004年1月31日前向CFIA提交必要信息前,出口国可按现有条件继续出口,在加拿大进行检验。2004年1月31日前未向CFIA提交有关信息或证书协定的国家将被暂停进口。第D-03-XX号指令:加拿大对新鲜水果李属植物Prunus的植物保护进口要求将被更新为按这些新要求批准的证书计划。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 270 Albert Street, S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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