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388/ADD.1
2002-08-29
2002-08-2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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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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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2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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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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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8/29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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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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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8-29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2.08 如下信息: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简述的SPS措施或产品的标题为: 禁止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再进口及标记要求:撤销 [内文] The second proposed rule, which appear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on 22 January 2001 (notified as G/SPS/N/USA/388), would have established requirements for marking imported food that has been refused entry in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safety reasons. FDA is withdrawing these proposed rules due to recent changes in Federal law.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通知撤消两项拟议规定。一项是刊登在1998年11月24日联邦纪事(未通报),涉及为进一步加工或与出口产品结合而向美国进口的某种产品制定报告及记录要求;第二项是刊登在2001年1月22日联邦纪录(通报号G/SPS/N/USA/388),涉及因安全原因拒绝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由于近年来,联邦法的改变,FDA正在撤消这两项拟订的规则。 拟订规则于2002年8月21日撤销 撤销补遗通报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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