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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AN/183
2002-08-2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 加拿大卫生部
3. 覆盖的产品: Pectinase 酶 (ICS: 67.160.01, 67.080.01)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使用Pectinase 酶的临时营销许可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2003年8月16日 [提供英文和法文]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2003年8月16日 [提供英文和法文]
10. 拟批准日期: 立即批准本临时营销许可[IMA]。本通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临时营销许可[IMA]立即生效。本通报随后的修订或补遗将提供最终法规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1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 加拿大卫生部
3. 覆盖的产品: Pectinase 酶 (ICS: 67.160.01, 67.080.01)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使用Pectinase 酶的临时营销许可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2003年8月16日 [提供英文和法文]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2003年8月16日 [提供英文和法文]
11. 拟批准日期: 立即批准本临时营销许可[IMA]。本通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临时营销许可[IMA]立即生效。本通报随后的修订或补遗将提供最终法规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8/29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关于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使用Pectinase 酶的临时营销许可
内容简述:
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08-29如下信息:
目前,食品药物法规对Pectinase 酶的使用有所规定,规定了苹果酒、葡萄酒、麦芽浆、单一浓度果汁、天然香料及色素提取物的生产、用于果酱、柑橘酱、糖果的柑橘皮、在汤中使用的植物茎和用于生产茶的茶叶中的Pectinase 酶按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加拿大卫生部收到了一份提交申请,要求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中获取的Pectinase 酶,A.oryzae Km-1-1 (pA2PEI)携带该酶译码为A.aculeatus KSM510种类的基因。该Pectinase 酶可用于生产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因此,加拿大卫生部建议修改食品药物法规,准许使用由转基因生物Aspergillus oryzae A.oryzae Km-1-1 (pA2PEI)获取的Pectinase 酶。准许在苹果酒、葡萄酒、果汁及非标准化水果和植物产品的生产中按符合良好制造方法的最大标准使用。当履行法规程序正式修订法规时,作为改进法规系统反应的一种手段,签发准许如上所述立即使用Pectinase酶的临时营销许可。在开始修订程序时,将公布本通报的修订,各成员届时有机会提交有关该拟议措施的评议。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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