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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196
2002-12-1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
3. 覆盖的产品: 含特定农业化合物残留的特定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新西兰2002年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决定更新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及修订;新最高残留限量——一份讨论文件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分发日期:2002年12月20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12月2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3月1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oordinator 协调官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101-10
1
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oordinator 协调官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101-10
1
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
3. 覆盖的产品: 含特定农业化合物残留的特定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新西兰2002年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决定更新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及修订;新最高残留限量——一份讨论文件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分发日期:2002年12月20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2年12月2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3月1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oordinator 协调官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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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12/1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新西兰2002年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决定更新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及修订;新最高残留限量——一份讨论文件
内容简述:
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oordinator 协调官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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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2-12-16如下信息:
2002年新西兰提出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充实了 1999年新西兰法定性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及随后的修改(No.1 -7)。此外,提出标准更新了 1999年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反映了食品及农业化合物法规立法结构方面的新变化。并纠正了各类分歧。提出标准还新增加了坚果内菜喜悬浮剂(Spinosad)的最高残留限量。 按照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新西兰进口食品可遵照以下: 新西兰2002年食品标准(农业化合物的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的限量;或 相应的食品法典关于农业化合物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或 如残留物未覆盖在以上两项标准中,则容许超过的标准定为:0.1 mg./kg。 由于这些措施贸易有促进作用,该SPS措施草案已被采纳。但新西兰将对任何评议予以考虑,必要时,将予以修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Coordinator 协调官 SPS New Zealand PO Box 2526 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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