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97
2003-03-20
2003-03-2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农林省 |
3. | 覆盖的产品: 牛饲料、鱼粉及鸡粉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实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标准的强制性法令的修正案(提供英文,3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这些新标准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KANPO)。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这些新标准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KANPO)。 |
10. |
拟批准日期:
政府官方公报(KANPO)公布日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第6(1)至6(3),2005年4月,第6(4) 及6(5)点,公布日后的三个月内(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5月21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1
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 农林省 |
3. | 覆盖的产品: 牛饲料、鱼粉及鸡粉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实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标准的强制性法令的修正案(提供英文,3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这些新标准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KANPO)。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这些新标准一经采纳,将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KANPO)。 |
11. |
拟批准日期:
政府官方公报(KANPO)公布日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第6(1)至6(3),2005年4月,第6(4) 及6(5)点,公布日后的三个月内(公布于政府官方公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5月21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3/2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实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标准的强制性法令的修正案(提供英文,3页) |
内容简述:
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03-20如下信息: |
1. 牛饲料必须在未受动物蛋白污染的生产线上生产; 2. 牛饲料必须以不受从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来的蛋白或含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的饲料污染的方式储存; 3. 牛饲料、鱼类和甲壳类动物蛋白及鸡粉必须储藏在分开的单独的集装箱内; 4. 经农林省确认,在不会受哺乳动物(奶类及奶制品除外)及家禽(蛋和蛋制品除外)蛋白污染的那些加工厂内生产的鱼可用于饲养除牛外的动物。 5. 经认证的血粉、鸡粉、鱼类及甲壳类动物蛋白及含或由这些生物制造的饲料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 (a) 禁止用于牛饲料(对用于牛饲料的行为可实施惩罚); (b) 该饲料不得与牛饲料及牛饲料原料混合混合储存; 6. 进口饲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出口国家政府认证,该饲料符合第1, 2, 3, 4及5项规定的所有条件; (b) 该饲料有出口国家政府的签封文件。 * 本条款中“动物蛋白”专指由动物(奶及奶制品除外),家禽(蛋及蛋制品除外)鱼类及甲壳类动物分离出的蛋白。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JPN97.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30320/GSPSNJPN97.doc"}]
相关通报:
- G/SPS/N/JPN/979 暂停从美国南达科他州汉森县、金斯伯里县和哈金森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8 暂停从美国爱荷华州沃伦县以及堪萨斯州塞奇威克县和迪金森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7 暂停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进口活禽以及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罗金厄姆县和特拉华州肯特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6 暂停从美国缅因州约克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5 暂停从美国马里兰州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4 暂停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进口活禽以及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梅里克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3 暂停从法国伊勒-维莱讷省进口活禽、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2 暂停从法国莫尔比昂省进口活禽、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1 暂停从美国肯塔基州富尔顿县和韦伯斯特县以及马里兰州安妮女王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
- G/SPS/N/JPN/970 暂停从美国伊利诺伊州进口活禽以及从美国伊利诺伊州麦克莱恩县以及爱荷华州泰勒县进口禽肉和蛋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