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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250
2003-07-1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新西兰农林部(MAF)
3. 覆盖的产品: 来自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新西兰对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提供英文,7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03年8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8月1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8月29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SPS New ZealandPO Bo
1
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SPS New ZealandPO 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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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1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新西兰农林部(MAF)
3. 覆盖的产品: 来自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新西兰对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提供英文,7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03年8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3年8月1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03年8月29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SPS New ZealandPO 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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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7/1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新西兰对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的进口卫生标准(提供英文,7页)
内容简述:
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SPS New ZealandPO 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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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07-18如下信息:
该进口卫生标准允许新西兰进口所有国家的未加工动物纤维。它包括防止以下 关注疫病的保护措施; 1. 1.1. (a)该产品必须来源于至少30天内在半径10公里的范围内未发生过口蹄疫的地区 的动物群,及; (b)产品必须源自前三个月未发生过口蹄疫病的场所。或 1.2. 通过适当的咨询,检验官依据1993年生物安全法第25节规定,对该批货物内的纤维至少4周的运输才到达新西兰感到满意。 2. 前12个月内原产国必须未发生过绵羊痘/山羊痘。 3. 纤维必须来自原产国的活动物群或来自在原产国屠宰的为用于人类消费而生产肉类的动物。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Ms. Sally Griffin CoordinatorSPS New ZealandPO Bo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NZL250.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30718/GSPSNNZL2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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