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451/ADD.2
2003-10-01
2003-10-0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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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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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2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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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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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0/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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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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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0-01如下信息: |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0 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产品的补遗 2003年9月25日收悉美国如下信息: 使用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的产品. 本法规规定卡诺拉果种子及芥菜籽内表的啶虫脒[acetamiprid]残留物限量为 0.01 ppm。拜尔[Bayer]公司按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FFDCA]要求制定该残留限量。该申请的所有权后转移到Nippon Soda Company, Ltd。申请要求通过对杀虫剂啶虫脒[acetamiprid]N1-[(6-chloro-3-pyridyl)methyl]-N2-cyano-N1-methylacetamidine]残留物制定残留限量以修订第40 CFR 180.578。 本法规于2003年9月3日生效。注明文号OPP-2002-0299的反对意见及听证要求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前收悉。 注:为便于答复:请注明文档名"OPP-2003-02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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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USA451Add2.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31001/GSPSNUSA451Add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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